2018年9月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的实施意见》,提出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作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顺应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求,是构建自然之美、田园风貌、绿色低碳大生态体系的必由之路,对缓解城市发展与能源消费矛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居住品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的重要意义
超低能耗建筑是指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通过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更高的围护结构,采用高效新风热回收技术,最大程度地降低建筑供暖供冷需求,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并能满足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的建筑。
超低能耗建筑具有更加节能、更加舒适、更好空气品质、更高质量保证等优势,可以大幅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主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郑州市作为国家明确支持建设的国家中心城市,亟需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促进城市建筑品质的提升。
2、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示范工程为引领,以精细建设为手段,以技术支撑为保障,着力提升建筑品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超低能耗建筑产业,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秀、宜居的美丽郑州。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统筹规划、协调和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广泛调动设计、施工、材料和科研等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2.引进吸收、集成创新。借鉴国内外超低能耗建筑的技术成果和先进经验,结合我市气候特点、建筑形式、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不断集成与创新,探索出适合郑州实际的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思路和技术路线。
3.示范先行、技术支撑。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中加快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围绕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加强技术创新,构建超低能耗建筑的全过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等技术支撑体系,实现超低能耗建筑向标准化、规模化系列化方向发展。
4.因地制宜、产业联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根据当地科技创新和产业支撑水平,合理确定超低能耗建筑的目标任务、发展路径;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统筹协调,积极培育科研单位、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及能源管理单位,整合产业链条,培育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实现超低能耗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超低能耗建筑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研发能力显著提高,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
具体目标如下:
1.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60万平方米。
2.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除外)以及大型公共建筑,自2018年起应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3.引导商品住房项目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超低能耗住宅小区。
4.适时研究和引导既有建筑,尤其是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开展低能耗绿色化改造。
3、重点任务
(一)构建支撑体系
积极参与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评价以及关键产品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图集编制工作,推动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对暂无标准和技术导则的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等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可进行专项技术方案论证,出具专家论证意见等形式推广应用。
(二)加强集成创新
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骨干企业联合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围绕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材料等方面开展一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科研项目,通过资源整合、开放和共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保障能力,降低建设成本,形成适宜我市实际的超低能耗建筑成套技术体系和全产业链体系。鼓励装配式建筑技术与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融合发展。
(三)推广适用技术
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在超低能耗建筑中的应用。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城市中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推广力度。实施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工程,利用太阳能、空气热能、地热能等解决建筑供暖需求。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中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
(四)促进产业发展
依据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支撑能力、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方向,并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积极培育高性能围护结构节能新材料、高性能外门窗和遮阳系统、建筑密封材料、防火材料、防水材料、绿色装饰装修材料、集成式高效新风热回收设备、针对超低能耗建筑的太阳能热利用、小型地源和空气源热泵等产业,重点做大做强一批生产标准化、管理现代化、装备自动化、产品先进化的龙头企业。
(五)加快项目建设
要加快推进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造;鼓励商品住房项目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成套技术;推动成品住宅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在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中的应用示范,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并推广。
4、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推进超低能耗建筑的工作协调机制(在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运行),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大政策扶持
1.用地保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优先保障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用地。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是落实所辖区域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面积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并逐年提高落实面积。
2.财政支持。加大超低能耗建筑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科技创新、标准完善、试点示范、宣传培训等。2020年底前,对社会投资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其中被认定为2018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500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500万元;被认定为2019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200万元;被认定为2020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300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3.规划支持。对于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或验收)进行容积率核算时,其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的4%可不计入容积率。
4.金融服务。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改进完善超低能耗建筑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项目、企业及购买者的绿色金融服务力度。
(三)实施闭合监管
超低能耗建筑因技术复杂、工艺先进、专业性强,对保温隔热性能、气密性能、施工工艺等要求远高于一般节能建筑。建设单位应将超低能耗建筑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能力作为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重要条件,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设计及图审管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屋面保温防水系统、外墙保温系统、建筑门窗、气密性构造、新风系统等关键节点的监督管理,检测单位和评价机构应严格验收及认证,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运营管理及维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和服务。
(四)强化能力建设
联合省级以上科研单位,组建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和科研开发平台,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培育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材第三方评价机构,负责相关设计咨询、产品部品检测、评价、区域规划等;依托试点、示范工程,加快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材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方面的人才培养。
(五)开展宣传培训
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媒体,加大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效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超低能耗建筑的认知度;加大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在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中德等国际交流和合作,促进超低能耗建筑理念的发展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