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开展试点示范的项目应满足建设单位自愿申报、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建设资金有保障等条件,且优先从下列项目范围中筛选: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为主的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公共建筑、宿舍,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大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通知强调,试点示范项目在设计中应当把控好相关指标和技术要求,严格进行年运行能耗计算,重点控制屋面、外墙、透光围护结构和有热传导部位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提高建筑气密性,注重选用高效节能型设备,充分采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有条件的项目可考虑可再生能源替代建筑热源需求,不再接入城市供热管网。
据悉,《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河北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即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为此,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布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