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群众意愿,做好工作统筹
广泛征询群众意愿,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出台了《香河县装配式农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确定渠口镇为装配式农房示范镇。在省级下达年度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每年再安排不少于60户县级试点,由县级全额补贴,总试点户数不低于100户。积极宣传装配式农房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累计发放宣传单1350余份,组织开展入户观摩体验80余次,让群众对装配式农房的外观设计、功能布局、材料选用、生产安装过程、建造工期等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
强化政策支持,调动各方积极性
多途径筹措资金,在省级试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县级配套资金,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重点培育了一批装配式农房生产施工龙头企业,通过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措施,引导企业以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为着力点,不断提高设计标准、节约生产成本、完善建设体系,促进成果转化落地。同时,带动了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部品部件、装饰装修材料企业抱团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编制通用图集、施工技术要点,免费发放给群众,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根据地域民俗、建筑风格、农户生产生活需求等,设计多种户型“菜单”,提供“一站式”服务。新建农房样式丰富,建筑质量、舒适性和安全性显著提高,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欢迎。
加强过程管控,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对域内装配式农房生产施工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审查,推荐5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入选全省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技术产品目录。分类开展建设管理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累计培训从业人员160人次,助推了传统建筑施工队伍转型升级。建立装配式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对产品质量、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会同乡镇安全管理员、村街协管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专班人员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编辑:周珊,供稿: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