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摸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内相关企业信息,装配式建筑企业及产品应适用于农村住房建设,技术体系成熟可靠,造价经济合理,产品满足安全、绿色、环保、适用、美观等要求。企业的技术体系应符合有关技术和质量标准。在农村有实际工程应用案例的将优先推广使用。
二、认真核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推荐企业和产品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确认,对其用于农村住房建设的成本、周期等进行核实,填写《装配式建筑企业台账》和《装配式建筑企业情况表》。
三、按时报送。《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装配式建筑企业台账》《装配式农村住房建造体系情况表》盖章扫描后,于2022年7月5日前报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另据获悉,河北省以《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2021年,全省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2770.37万平方米,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25.85%,其中,沧州、定州、秦皇岛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重点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邢台市金科官邸西苑钢结构住宅建筑面积12.82万平方米。2021年,新培育4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省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分别达到24个、21个,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