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产业网获悉,“十四五”时期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同时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结合北京市建筑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2021年8月1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至8月17日。
主要内容
一是提出了分阶段工作目标、明确了实施范围和标准。
到2022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
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新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仓库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装配率应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保障性住房和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达到装配率不低于60%的标准;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其他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应达到装配率不低于50%的标准。
二是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发挥集中型科技支撑、强化系统化集成设计、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广精益化施工建造、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创新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开展评价示范和奖励、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
三是制定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创新监督管理、健全激励措施、加强宣传引导五部分。
起草过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0年8月启动了相关工作,2021年1月形成初稿,经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多次内部会议研究完善后,通过函件向市级各相关委办局、各区政府征求意见,并召开企业和行业专家研讨会。根据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北京市实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