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秋分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进工作迫在眉睫。《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较往年启动稍晚一些,项目数量保持稳定,目前已实施300个左右,千万级项目层出不穷,吸引诸多供应商参与。作为民生工程,投标过程中容易出现哪些问题?
7月初,山东省正式公开供应商未中标(成交)原因,记者梳理该省近期十大清洁取暖项目发现,供应商未中标(成交)原因主要集中于三大环节。
资格审查未通过 报名未投标
山东省清洁取暖项目大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统计显示,六成项目均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东阿县清洁取暖项目(三期)中标额近千万,公告显示4家供应商进入评审阶段,18家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微山县鲁桥镇冬季取暖项目中标额达2500万元,近百家供应商参与活动,其中49家未通过资格审查,占比近一半。
据了解,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存在五大情形:一是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所列的资质或行政许可方面的特殊要求;二是未提供三年违法声明函;三是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四是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要求,或未提供能证明其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五是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另据相关人士介绍,清洁取暖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有些供应商报了名但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统一归为“资格审查未通过”。比如招标文件明确,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确认”,无法参与报价评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将不予评审等。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报价超预算
无独有偶,六成清洁取暖项目均有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相比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数量明显减少。
其中,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朱老庄、湖西)、微山县鲁桥镇冬季取暖项目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为13家,微山县韩庄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为6家,其他项目为2~3家,
供应商之所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主要存在四种情形:一是不符合暗标制作要求;二是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三是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四是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有的清洁取暖项目招标文件专门设置实质性条款部分,明确规定未在此处集中列示的条款,不作为该采购项目实质性条款,不作为投标无效理由。
评审得分较低 技术分偏低
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如果评审得分较低,也难以中标(成交)。据悉,山东省清洁取暖项目评标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统计显示,供应商评审得分较低通常存在五大情形:一是因为设备性能或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二是未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如未按规定填报强制节能产品、投报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规范要求等;三是兼投不兼中,本标段综合得分推荐排名第二、第三、四;四是整体技术分较低等其他情形;五是报价偏高,价格分得分偏低。
《政府采购信息》报了解到,在目前我国实施清洁取暖的北方地区,山东是唯一公布未中标(成交)原因的省份,该省此项工作尚处于试运行阶段,一边探索一边完善。
某代理机构相关人士说,中标公告发布后工作量明显增加,有些供应商看到未中标(成交)原因后咨询具体情况,也有个别投标人提出质疑;另外,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未中标(成交)原因进行分类,但未中标(成交)原因各种各样,系统分类未必全部涵盖,有的难以归类,只能选择“其他情形”。
业内人士表示,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公开未中标(成交)原因,从长远来看,把未中标原因告诉供应商,有利于其更好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