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促进地热能供暖系统“取热不取水”、确保地热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单位编制该规程。编制组针对既有问题开展了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借鉴相关技术标准、工程案例,吸纳了大量国内外有关地热能供暖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对黑龙江省气候、地质条件等进行深入计算分析后,编制完成了该规程。
该规程明确了以中深层和浅层地埋管地热能供暖系统为主的适宜形式,并对既有地热水供暖系统改造作出了相关要求和技术规定。同时,在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方面,该规程明确提出了地热能采集系统、运行监测与管理的具体要求,便于职能部门监督。
黑龙江省将把该规程作为地热能供暖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的依据,力争在促进地热能供暖系统降低能耗的同时,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行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