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5)和相关标准,我委组织开展了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0年10月1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勘察设计管理处 胡倩
联系电话:010-55595397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2020年9月29日
附件:2020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