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征集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专家。全省范围内各规划设计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建筑企业、运行管理企业等单位长期从事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与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连续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一级执业注册资格;
2.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建筑给排水、建筑设备与能源应用(暖通)、建筑电气、建筑材料、建筑物理、建筑施工等专业领域;
3.具有丰富的绿色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能够积极参加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7.2013年认定的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需重新申请。
申报程序如下:
1.各地推荐。申请人填写《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退休人员经原单位同意),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对申请人工作业绩、能力、水平、资历等进行综合性和真实性审核,择优推荐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省直有关部门和企业推荐。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退休人员经原单位同意),择优推荐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推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