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推动绿色建筑创新,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我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对象为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且竣工验收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技术体系具有突出创新性,关键技术达到行业领先;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及运行等管理有创新,工程质量优良,实际运行效果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使用者满意度高、体验性好、获得感强;示范性强,可复制性强,具备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评审标准见附件1)。
三、申报主体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原则上由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技术咨询、物业等单位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联合其他单位一起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书(见附件2)和申报演示文稿PPT(编写大纲见附件3)。
五、授奖数量
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授奖项目原则上不超过60个。每个获奖项目奖励的单位为申报主体,不包括分包、材料供应等单位;奖励人员总数不超过20人。
六、组织申报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地区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工作,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名单、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光盘各3份报送我部标准定额司,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宫玮、孟光、林岚岚
电 话:010-58934548、5893315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
附件:2.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书
附件:3.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PPT编写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9月3日
2020年9月3日